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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

2025-03-22 00:00    来源:澎湃新闻·澎湃号·政务  点击量:2  评论(0人参与)
 

工作动态

进入春季,各类当季新鲜菜肴为餐桌增添了无限生机,但春季气温回升、湿度增大,细菌、病毒等微生物也繁殖活跃,食品安全风险随之增大。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,守护春日美好“食”光,筑牢健康安全防线。

一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。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,广大市民要选择正规的渠道购买食品,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,不贪图便宜购买来源不明、质量无保障的食品;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,关注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储存条件等信息,避免购买过期或变质的食品。外出就餐时,应选择证照齐全、卫生条件良好的餐厅;点餐时,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热菜,少吃生冷食物,如凉拌菜、生食海产品等;建议使用公筷公勺,倡导文明用餐,拒绝餐饮浪费。

二、预防河豚鱼中毒。春季是河豚鱼卵巢发育期,毒性最强,公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不购买和食用河豚鱼。误食河豚鱼后,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,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。

三、预防毒蘑菇中毒。不要采摘、食用野生蘑菇,也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,避免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。

四、注意食品加工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,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。烹饪食品时,要确保食品充分受热,尤其是肉类、蛋类、海鲜等易受污染食品,要煮熟煮透;剩菜剩饭再次食用前,要彻底熟透,确保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℃以上,杀灭可能滋生的细菌。

五、不盲目跟风“网红食品”。谨慎选择“网红食品”,不盲目跟风,不迷信“花式”好评,要对食品安全信息和经营场所资质等多加留意,选择有生产许可证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,避免购买“三无”产品。

六、维权意识要提高。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和保留好消费票据凭证,以备追溯调查和消费维权时及时举证。进餐后如发生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,立即进行自救,尽快吐出胃中物,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院诊疗。对于消费或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,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、12345进行投诉举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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